联系人:杨
手 机:18622946777
邮 箱:tjcshb@163.com
地 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街西区1期W4C1-408
联系人:杨
手 机:18622946777
邮 箱:tjcshb@163.com
地 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街西区1期W4C1-4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发改委 2023 年 2 号令)有关规定,天津市滨海新 区新城镇人民政府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棚户区改造收尾项目(中部区域) 03-127 地块还迁安置房工程(以下简称“拟建项目”),其用能总量达到了法律、法规规定的节能审查标准,受该公司的委托,天津长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
项目的主要能源消耗品种为:电力、热力、天然气。主要水资源消耗为自来水、中水。项目所用能源均为清洁、高效能源。项目设计所采用的标准、规范现行有效。
该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产业政策、行业标准和节能技术规范的要求。该项目能源选择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能源政策及当地能源供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