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项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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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项目介绍

天津市富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天津市富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玉米毛油及玉米胚芽饼生产加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天津市富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玉米毛油及玉米胚芽饼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内容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选址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睦宁路224号,(坐标:北纬38.750592°,东经117.502891°)。本项目年产玉米毛油10000吨、玉米胚芽饼25000吨。


(二)建设过程和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2019年2月1日取得《关于天津市富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玉米毛油及玉米胚芽饼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滨审批环准[2019]38号)。


本公司投资300万元建设天津市富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玉米毛油及玉米胚芽饼生产加工项目(以下称为本项目),2018年1月29日,本项目取得了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签发《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市富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玉米毛油及玉米胚芽饼生产加工项目备案的证明》(津滨审批投准[2018]1451号);2018年12月,建设单位委托北京青草绿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天津市富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玉米毛油及玉米胚芽饼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2月1日,本项目取得了《关于天津市富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玉米毛油及玉米胚芽饼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滨审批环准[2019]38号)。


(三)项目投资情况。


该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1.3%。


(四)验收范围


《天津市富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玉米毛油及玉米胚芽饼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内容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的调查,本项目产品工艺、主要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等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及批复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  废气


废气主要为玉米胚芽原料在加工、运输过程中中产生少量粉尘,玉米胚芽接触蒸炒锅过程中产生少量油烟废气,蒸炒、轧胚、榨油机排出玉米胚芽饼时产生异味。粉尘经风力输送机自带集气管路及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气筒P1排放;油烟废气经由集气罩进行收集,经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异味气体经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蒸汽发生器用水软化过程中产生部分含盐清净下水、蒸汽发生器使用过程中定期排放含盐清净下水、水喷淋塔用水定期排放和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含盐清净下水均用作冲厕用水;水喷淋塔定期排放水用作胚芽饼调节用水;生活污水排入天津市港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已有化粪池暂存,最终委托港东污水处理厂进行清运。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绞龙输送机、榨油机、轧胚机、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外风机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罩+吸声材料”降噪措施、其他产噪设备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的降噪措施来降低噪声。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废气


玉米胚芽为半圆形颗粒,本身不产生粉尘,但玉米胚芽原料在加工、运输过程中由于擦损等原因往往会掺杂少量尘屑,解袋、风力输送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风力输送机自带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废气接入排气筒P1。


生产过程中蒸炒工序产生油烟,蒸炒、轧胚、榨油机排出玉米胚芽饼、毛油过滤等工序产生异味,采用彩钢板对生产区进行封闭,面积约600平方米,高度约8米。重点异味发生源,如榨油机、玉米胚芽出料口等设备设置顶吸罩,集气罩与设备距离约30厘米,风机风量约35000m3/h。正常生产期间,集气罩附近形成较强的局部负压,车间整体处于微负压状态,异味气体全部收集,经风机收集到水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P1高空排放。


经监测,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生产过程中排放的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生产过程中排放的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二)废水


本项目蒸汽发生器用水软化过程中产生的含盐清净下水,蒸汽发生器使用过程中定期排放的含盐清净下水,水喷淋塔定期排放废水,均回用于胚芽饼调节。


本项目定员15人,均不在厂区食宿,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62m3/a(0.54m3/d)。排入天津市港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已有化粪池暂存,最终委托港东污水处理厂进行清运。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种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设备风机。


经监测,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对车间四周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固(液)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废离子树脂、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已落实了可行的处置措施,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五)排放总量


本项目热能采用电蒸汽发生器,无燃煤、燃气设备,不产生颗粒物、SO2、NOx等大气污染物,无需申请大气污染物总量。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由港东污水处理厂进行清运,不排入污水管网无需计算水污染物总量。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以及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完善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


2、规范环保设施,采样口、采样平台的规范化建设。


3、做好危废间的规范化建设,做好危废分类、分区按标签放置。做好日常危废台账及管理制度。


4、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运行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2019.10.15-2019.11.11

联系人杨禹华18622946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