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项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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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街西区1期W4C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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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轻量化纯电动货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一阶段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0万元

建设周期:201910月开始建设,20204月开始运营。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新业五街19号,厂区中心坐标为北纬N39°0518.73″,东经E117°3322.86″,厂区四至范围为:东侧为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公司和多配丝(天津)工具公司;西侧新兴路,隔路为七一二通信广播有限公司南区;南侧为新业五街,隔路为天津市大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李斯特技术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北侧为新业六街,隔路为天津渝江压铸有限公司和空地。

 

验收工程内容

本项目(一阶段)已建成内容为:车间1(总装车间)内新建1条焊装生产线(包括焊接、打磨),现有总装生产线进行局部改造,包括对现有的1条内饰线增加地推连,对现有的1条底盘线进行吊具改造,对现有的2条最终装配线拆除1条、改造1条,增加双板输送链和装配器具;在现有闲置车间2内新建1条电池包装配线、1条电机装配线和1条电控装配线;实现年产6000辆纯电动货车的生产能力。现将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轻量化纯电动货车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内容及其配套环保设施,作为本次验收的内容,属于分阶段验收。

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天津市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园区规划,项目能够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等均采取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治理,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合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针对可能的事故风险也采取了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响应措施。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验收监测结论

1工程核查结果

该项目验收监测时工况稳定、设备正常运行,一阶段项目建设目前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

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认真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在设计、施工、运行期间执行了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期间完成了环保设施的建设,试运行期间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2.1废气

本项目经两个周期的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气象条件符合监测规范要求。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61×10-2kg/h,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油烟最大排放浓度为0.5mg/m3,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的标准限值。

2.2废水

本项目经两个周期的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污水总排口排放的废水中pH值监测范围值分别为7.84~7.95;化学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379mg/L;悬浮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2mg/L;生化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176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25.8mg/L;总磷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69mg/L,总氮的最大排放浓度为47.2mg/L,动植物油类的最大排放浓度为8.47mg/L,石油类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78mg/L,综上所述,该项目废水总排口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所规定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2.3噪声

经两个周期的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经两个周期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声级在56~58 dBA)之间,夜间噪声声级在45~48 dBA)之间,监测结果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夜间标准限值。

2.4 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一阶段不产生危险废物。

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包装材料1.5t/a、除尘器内收集的粉尘1.2t/a,餐厨垃圾2.0t/a;废纸箱等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部门;除尘器内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餐厨垃圾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2.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来自于新增员工的日常生活办公过程,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5t/a,收集后交由当地城管委统一清运处理。

3总量控制

本项目一阶段污染物颗粒物、COD、氨氮、总磷、总氮,均符合环评报告中建议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093t/aCOD1.027t/a,氨氮0.091t/a、总氮0.127t/a、总磷0.008t/a的要求。

4环境管理检查

1)项目已落实排污口规范化要求,建设单位在废气排放口、固废暂存处设置环保标志牌。

建设单位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对环保设施定期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5结论

本项目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间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期间基本完成了环保设施的建设。试运行期间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能够同时投入使用。

严格落实了环评批复要求,其水、气、声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无显著影响。

综上所述,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轻量化纯电动货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