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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简况

1.1.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按照国家、天津市政府文件要求,津南区于2018年起积极推进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打好碧水保卫战方面,津南区全面实施“河湖长制”,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百日清河行动,治理问题点位,消除黑臭水体43条,取得良好成效。考虑随着城镇发展,雨、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津南区范围内很多区域排水管网存在不同程度的滞后问题,表现为管网空白、雨污合流、污水无序排放、环境污染等,为继续做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 津南区2021年将针对雨、污水管网存在问题开展相关工作,在区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深化工业、城镇、农业农村三源共治,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优化城镇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雨污管网混接错接点位”。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通过对实施区域进行大范围的雨污水管网改造和建设,使雨污水各行其道、集中收集处理和排放,减少城镇内涝灾害发生给百姓带来的生命财产安全威胁,避免雨污水因溢流而带来的地面环境污染、异味、天然水体水质下降以及卫生隐患,让百姓享受现代化的排水基础设施服务,保障百姓健康,改善人居环境, 促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因而本项目是可行的、必要的。

2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为9430m,对双闸两片旧楼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在双明北里新建d300-400雨水管道2981m,新建d300-400污水管道808m,新建dn100污水压力管道50m;在双兴东里新建d300-1000雨水管道4279m,新建d300污水管道1212m,新建dn100污水压力管道100m;新建雨水一体化泵闸1座;并对现状道路进行破除恢复。

工程总占地4.60hm2其中永久占地4.40hm2临时占地0.20hm2工程挖方量2.22m3,填方量2.22m3,无弃方,无借方

项目总投资3936.2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394.96万元。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和发行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于20224月开工,计划202210月竣工,工期7个月。

本项目均采用1972年天津市大沽高程系,2015高程。

1.1.2 项目前期工作及方案编制情况

2021826日,天津市津南区水务局取得了津南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渤海综合治理津南区合流制改造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211223日,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取得了渤海综合治理津南区合流制改造一期项目-八里台镇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双闸旧楼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本项目的设计图纸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0221月进行设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为了预防和治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危害,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委托天津长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天津长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土保持专业设计人员在接到编制任务后,查勘了项目区的现场,全面了解了项目区的自然概况,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全面开展了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制作,于20226月编制完成了《渤海综合治理津南区合流制改造一期项目-八里台镇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双闸旧楼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并于20228编制完成了《渤海综合治理津南区合流制改造一期项目-八里台镇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双闸旧楼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

1.1.3 自然简况

工程位于华北平原东北部,属于冲积、海积平原地貌,地势平坦,略有起伏,东南稍低,西北略高,地面高程约 1.90m

津南区属海积及河流冲积平原,津南区气候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 光照充足,季风显著,四季分明,雨热同期。春季多风,干旱少雨;夏季炎热,降雨集中;秋季天高,气爽宜人;冬季寒冷,干燥少雪。根据津南气象站 1976-2020 年气象资料进行特征值的统计与分析,可知年平均日照时数 2659h,年平均气温 11.9℃, 年平均无霜期 206d,年平均地面温度 14.5℃,年平均降水量 556.4mm,年平均相对湿度64%。项目区土壤类型为潮土,项目区及周边植被类型为暖温带落叶阔叶林。

项目区具有潜在的水蚀、风蚀条件,水土流失强度主要是微度侵蚀,容许土壤侵蚀模数200t/(km2a),原地貌土壤侵蚀背景值为180t/(km2a)。项目区未涉及国家级和天津市确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保护区、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01131日起施行);

2)《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31217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431日起实施)。

1.2.2 部委规章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5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发布,200578日水利部令第24号第一次修改,20171222日水利部令第49号第二次修改)。

1.2.3 规范性文件

1)《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 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

2)《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 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3)《市水务局关于发布天津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 告》(津水农〔201620号);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 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6]65号);

5)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 (水保〔2019160号);

6 市水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实 施意见的通知(津水政服〔20191号);

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

(办水保[2020]161)

8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 式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5)

9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 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20]63)

1.2.4 技术标准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4)《天津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6《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

7《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

8《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9)其它有关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1.2.5 其他相关文件及资料

1渤海综合治理津南区合流制改造一期项目-八里台镇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双闸旧楼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资料;

2)业主及设计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3 设计水平年

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的有关要求,建设生产类项目的设计水平年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完毕并初步发挥效益的年份。结合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安排,工程施工期为20224月〜202210月,确定方案设计水平年为工程竣工后一年,即2023年。

1.4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指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应承担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的区域,包括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含租赁土地)以及其他使用与管辖区域。因此,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工程施工建设全部占用区域,面积为4.60hm2  

1-1 项目防治责任范围面积统计表            单位:hm2

序号

项目

小计

临时占地

永久占地

占地类型及面积(hm2

交通运输用地

1

管道直埋

4.38


4.38

4.38

2

泵闸工程

0.12

0.10

0.02

0.12

3

施工生产生活区

0.10

0.10


0.10

合计

4.60

0.20

4.40

4.60

1.5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提出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工程开发实际情况,确定本方案编制的总目标为预防、恢复、治理、改善四个层面。即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新增水土流失应得到有效控制,原有水土流失得到治理,水土保持设施应安全有效,水土资源、林草植被应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与恢复,六项防治指标应满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半湿润地区,确定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作调整;项目区侵蚀强度为微度侵蚀,确定土壤流失控制比取1.0项目所在区域为居民住宅小区,本工程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未破坏绿化,无可剥离的表土,不再计列表土保护率指标,根据项目类型及工程实际情况,项目区内绝大部分为道路及管线改造工程占地,未破坏绿化,无绿化区域,因此林草覆盖率调整为2%本项目施工期和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修正情况见表1-2

1-2 项目施工期和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

指标名称

标准指标值

修正值

采用指标值

施工期

设计水平年

土壤侵蚀强度

城镇区

根据项目特点

施工期

设计水平年

水土流失治理度(%

95




95

土壤流失控制比

0.9

+0.1



1.0

渣土防护率(%

95

97


+1


95

 98

表土保护率(%

95

95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97

林草覆盖率(%

25



-23

2

1.6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1.6.1 主体工程选址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

GB 50433-2018)要求,本项目在选址和建设中不存在限制性因素, 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扰动地表和植被损坏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加强工程管理、优化施工工艺,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无制约性因素。

1.6.2 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

本项目建设方案基本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从水土保持角度进行了占地类型、占地性质和占地数量分析,本项目主体工程在满足主体工程正常施工、运行的基础上,尽量控制占地面积,满足水保要求。本项目主体工程挖填量符合最优化原则,回填土方充分利用开挖方,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工程实际施工中又采取了防尘网苫盖、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等措施;本方案还需要补充泵闸工程和施工生产生活区的土地平整、撒播草籽等措施形成完整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

1.7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项目建设期扰动地表面积为4.60hm2,未损毁现状植被。工程建设期本项目工程总挖方量2.22m3,填方量2.22m3,无弃方,无借方

综合预测结果,本项目共计产生水土流失量82.80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73.44t预测自20224月至施工结束以及自然恢复期产生水土流失量为82.80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73.44t施工期预测水土流失量为80.84t,自然恢复期预测水土流失量为1.96t从预测结果来看,本项目施工准备及施工期新增土壤流失量占新增总量的98.80%,为本方案重点水土流失防治时段;项目管道直埋区新增土壤流失量占新增总量96.62%管道直埋区为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区域和重点监测区域。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扰动了原地貌,加剧了水土流失,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将对当地的水土资源及生态环境带来不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加剧水土流失;污染环境;由于原有的自然地貌严重破坏,施工裸土地增加,降低土壤入渗能力,土壤侵蚀模数及径流模数增加;影响生态自然景观。

因此,必须针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保障主体工程建设和运行的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1.8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

根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各分项工程布局、主体工程建设时序、造成水土流失的特点以及治理难度的不同等进行分区。项目分为管道直埋区、泵闸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3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本方案建立了完善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管道直埋区主要包括工程措施雨水排水工程、排水明沟,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防尘网苫盖;泵闸工程主要包括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施工生产生活区主要包括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防尘网苫盖;各分区具体工程量如下:

管道直埋区

时措施:防尘网苫盖44000m2实施时段:20224~20228

泵闸工程

工程措施土地平整1000m2实施时段:20229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1000m2实施时段:20229

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150m实施时段20228临时沉沙池2实施时段20228防尘网苫盖1200m2实施时段20228

施工生产生活区

工程措施土地平整1000m2实施时段20229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1000m2实施时段20229

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150m实施时段20223~20224临时沉沙池2实施时段20223~20224防尘网苫盖800m2实施时段20223~20229

1.9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范围与工程扰动土地面积一致为4.60hm2。监测内容包括水土流失状况、防治成效及水土流失危害等。本项目水土流失监测时段从20224月开始202312月结束。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方法采用无人机遥感、视频监控、地面观测、实地调查量测等方法。监测点位:共布设5个定位观测点,其中管道直埋区3个,泵闸工程区1个,施工生产生活区1个。

1.10 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包括主体工程设计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投资以及本方案的新增投资,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62.69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设计和目前已实施的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投资4.28万元,本方案新增估算投资58.41万元。工程措施投资0.22万元,植物措施投资0.26万元,临时措施投资31.28万元,独立费用21.55万元,预备费2.9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44万元。

从指标计算情况分析,项目建设区六项指标均能达到方案拟定的目标值。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通过各种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项目区累计水土流失治理达标面积4.59hm2,治理后土壤侵蚀模数180t/km2·a,植被恢复面积约为0.20hm2,工程占地区域内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7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1,渣土防护率达到99.55%,表土保护率指标不计列,林草植被恢复率计算值达到100%,林草覆盖率为4.35%。六项防治指标均达到了修正后的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已于2022年11月取得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