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杨
手 机:18622946777
邮 箱:tjcshb@163.com
地 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街西区1期W4C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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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NFC果蔬制品及果酱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备案的证明》(津高新审投备案[2022]68号)(见附件1),格瑞食品工业(天津)有限公司已获得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NFC果蔬制品及果酱研发与产业化项目”,项目代码:2207-120318-89-01-894291,属新建建设类项目。
依照《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需要取用公共自来水的,办理用水计划指标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用水报告书。据此,格瑞食品工业(天津)有限公司委托天津长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NFC果蔬制品及果酱研发与产业化用水报告书》,委托书见附件2。
天津长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供水、排水情况进行了勘察汇总,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用水标准对建设单位提出的用水量、取用水方案和排水方案进行合理性可行性分析,提出建设项目用水量、节水措施和建议根据《天津市建设项目用水报告书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编制本建设项目的用水报告书。
天津市是我国北方水资源严重匮乏的城市之一,同时也是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对建设项目编制用水报告书,不仅保证建设项目在建设和运行期有安全可靠的水量,而且可以促使水资源得到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
根据《天津市建设项目取用水论证管理规定》(津水资[2017]15号)的要求,用水报告书按照国家或行业用水标准及定额,对建设项目的取水合理性、取用水量和取水可靠性进行分析,确定合理的取用水量,保障建设项目取用水合理和取水安全。通过论证,使建设项目的用水需求控制在计划范围内,并为申请取水许可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本报告书是在满足用户合理用水需求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标准及天津市的相关规范及节水标准,对建设项目的用水进行论证,以支持建设项目计划用水,实现合理用水。
1、收集整理建设项目的有关资料及设计资料,了解建设项目的建设概况,了解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批复文件及相关的协议情况;
2、收集天津市近远期水资源配置资料,收集建设项目区域内的供水、排水规划及管网布置资料;
3、根据城市供水水网的供水情况,分析建设项目取水水源、水量的可靠性和可行性;
4、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取用水方案、用水情况等进行分析评价;
5、依据国家或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和天津市水资源规划配置情况,对建设项目的取水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对建设项目的用水标准和用水量进行合理性分析论证,提出合理的取用水量;
6、根据建设项目的用水情况和用水过程,对用水水平进行分析,提出节水潜力与节水措施的建议;
7、对建设项目排水合理性进行分析,提出建设项目排水及水资源保护措施安全建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
(3)《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4)《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 [2012]3号)
(5)《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本)》(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20年第38号)
(6)《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21年7月30日修订)
(7)《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2021年7月30日修订)
(8)《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津政办发[2016]30号)
(9)《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16]2259号)
(10)《天津市建设项目取用水论证管理规定》(津水资[2017]15号)
(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18)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21)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19)
(4)《建筑与厂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16)
(5)《天津市再生水设计规范》(DB 29-167-2007)
(6)《天津市建设项目用水报告书编制导则(试行)》津节水办[2012]4号
(7)《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津建科[2016]164号)。
(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
(2)《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
(3)《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
(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5)《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 164-2014)
(6)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工业产品取水定额》《城市生活取水定额》《农业用水定额》的通知(津水资[2019]26号)
(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法规及有关文件汇编》
(2)《建筑施工计算手册》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手册》
(4)《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年)》
(5)《天津市供水规划(2020-2035 年)》(天津市水务局,2020年3月)
(6)《天津市国土空间发展战略》
(7)《天津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专题报告—天津市水资 源调查评价》(天津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管理中心,2004年6月)
(8)《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三条红 线”控制指标分配相关工作的报告》
(9)《天津市排水专项规划(2018~2035 年)》(2019 年 6 月
(10)《天津市再生水利用规划》(2016-2030 年)(天 津市水务局,2017年12月)
(11)《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区总体规划(2007-2020)》
(12)《滨海新区再生水利用方案(2018~2020)》(2018 年12月)
(13)项目建设相关前期文件等文献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
(2)《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本)》(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20年第38号)
(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
本建设项目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内,四至为东至地界、南至地界、西至地界、北至风光大道。
格瑞食品工业(天津)有限公司于2021年取得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项目建设单位已办理政府主管部门的土地手续。
2022年8月,格瑞食品工业(天津)有限公司委托天津长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NFC果蔬制品及果酱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用水报告书》。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及项目实际情况,于2022年9月完成《NFC果蔬制品及果酱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用水报告书》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