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杨
手 机:18622946777
邮 箱:tjcshb@163.com
地 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街西区1期W4C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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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6 月,康希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天津长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二期用水报告书》。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及项目实际情况,天津长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6 月完成《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二期用水报告书》编制工作。
依照《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需要取用公共自来水的,办理用水计划指标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用水报告书。依据《天津市建设项目取用水论证管理规定》(津水规范〔2024〕1 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取用公共自来水月用水量大于 500 立方米(不含 500 立方米)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用水报告书应当包括总论、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用水合理性论证、结论与建议等内容。据此,康希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天津长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二期用水报告书》。
根据《天津市建设项目取用水论证管理规定》(津水规范 [2024]1 号)的要求,用水报告书按照国家或行业用水标准及定额,对建设项目的取水合理性、取用水量和取水可靠性进行分析,确定合理的取用水量,保障建设项目取用水合理和取水 安全。通过论证,使建设项目的用水需求控制在计划范围内,并为申请取水许可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本报告书是在满足用户合理用水需求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标准及天津市的相关规范及节水标准,对建设项目的用水进行论证,以支持建设项目计划用水,降低水资源消耗,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