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杨
手 机:18622946777
邮 箱:tjcshb@163.com
地 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街西区1期W4C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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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 月 25 日,天津华电北宸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天津长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两位专家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刘岗庄开展了天津华电大港刘岗庄4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天津华电北宸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根据《天津华电大港刘岗庄4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刘岗庄,分为三个片区,地块一位于黄万铁路西侧,地块二位于黄万铁路东侧、洋苏路西,地块三位于洋苏路东侧;选址所在地现状主要为鱼塘与荒地,场区北面为空地和闲置工业厂房,东面为鱼塘、北大港水库,南面为青静黄排水渠,输电线路沿线为空地。项目总投资为24387万元,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装机容量为40MW并网型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配套110kV升压站及1.8km双回架空输电线路。
(二)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43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0.62%。
(三)验收范围
(2)本项目厂界噪声的达标情况。
(3)本项目固体废物排放达标情况。
(4)本项目环境管理情况。
(四)验收范围及内容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为刘岗庄4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验收内容为该工程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项目建设内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已按照《天津华电大港刘岗庄4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定期由刘岗庄环卫部门清掏,无废水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经采取基础减振、使用软连接等措施和空间距离衰减后,设备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四)固废
本项目变压器地下建有事故贮油池,正常运行情况下,没有废油排放;变电站蓄电池是免维护电池,使用到期后,废蓄电池将由厂家进行回收;废光伏板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
(五)生态
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没有影响。
(六)电磁
本项目110kV升压站及加工输电线路建成后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本项目变电站变配电设备产生的电磁辐射不会对站外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四、生态调查结果
(一)本项目基本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建设,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
(二)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施工期间没有出现环保投诉情况。
(三)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天津华电大港刘岗庄4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调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议和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并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最新要求执行。
(二)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七、验收工作组成员
验收工作组 | 所在单位 | 签名 |
建设单位 | 天津华电北宸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 |
验收单位 | 天津长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验收监测单位 | 河北冀辐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环评单位 | 北京华夏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专家 |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 | |
专家 |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华电北宸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