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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建(天津)工业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2万立方米预制混凝土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中建(天津)工业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对“中建(天津)工业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2万立方米预制混凝土构件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项目建设单位中建(天津)工业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环评单位世纪鑫海(天津)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河北弘盛源科技有限公司、验收单位天津长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特邀两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项目建设情况及环保设施三同时情况介绍,验收监测单位汇报了验收监测情况,验收工作组进行了现场检查,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情况


中建(天津)工业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坐落在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是由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组建而成的新型建筑产业现代化企业。公司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建筑节能与环保和新型建筑材料为核心业务,是集新型装配式工业化建筑的体系研发、结构设计、方案策划、部品制造、部品销售、部品安装及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性企业。本公司投资20000万元建设年产12万立方米的大型工业化建筑预制部品生产基地,总占地面积61318.6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辅助生产用房等,投产后,年产12万立方米预制混凝土构件。


(二)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情况


中建(天津)工业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2万立方米预制混凝土构件项目于2019年1月在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进行备案登记,文号为:津武审批投资[2018]384号。委托世纪鑫海(天津)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9年8月5日取得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审批意见(津武审环表[2018]261号)。


(三)建设过程及环保投资情况


本项目于2018年7月建设,于2019年12月竣工。本项目总投资为20000万元,环境保护措施投资11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59%。


二、       工程变化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的调查,本项目产品工艺、主要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等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及批复基本一致。


三、       验收范围


《中建(天津)工业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2万立方米预制混凝土构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批复。


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模台清扫粉尘、料场粉尘、料仓粉尘、输送粉尘、物料装卸粉尘、运输道路扬尘、搅拌粉尘、食堂油烟。本项目燃气废气经1根30m高排气筒P1排放。清扫粉尘、料场粉尘、料仓粉尘、输送粉尘、物料装卸粉尘厂房均封闭,采用洒水抑尘方式除尘;搅拌系统粉尘采用脉冲除尘,除尘效率99.9%,0.1%的外排量进入搅拌站房间内,通过降尘系统降尘至地面,通过污水收集进入回收沉淀池;运输道路扬尘企业定期洒水抑尘,车辆运输加盖篷布;待食堂建成后会产生食堂油烟,食堂油烟通过引风机输送至油烟净化设备,经处理后的油烟废气后引至食堂顶楼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办公生活、锅炉排污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清洗过程,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经斜度澄清池-搅拌池-澄清池-清水池处理后回用于清洗过程,不外排。锅炉排污水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清掏,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后期连入管网后通过园区管网最终排入天津天自有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过程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环保措施:基础减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除尘器集尘、废砂石,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砂石经收集晾晒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燃气热水锅炉工作时产生的燃气废气、料场粉尘、料仓粉尘、输送粉尘、物料装卸粉尘、运输道路扬尘、搅拌系统粉尘、清扫粉尘,食堂建成后产生食堂油烟。


本项目燃气废气中烟尘、SO2、NOx排放浓度经监测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16)中相应限值要求,本项目燃气废气经1根30m高排气筒P1排放。清扫粉尘、料场粉尘、料仓粉尘、输送粉尘、物料装卸粉尘厂房均封闭,采用洒水抑尘方式除尘;搅拌系统粉尘采用脉冲除尘,除尘效率99.9%,0.1%的外排量进入搅拌站房间内,通过降尘系统降尘至地面,通过污水收集进入回收沉淀池;运输道路扬尘要求企业定期洒水抑尘,车辆运输加盖篷布;经监测本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食堂油烟预计通过引风机输送至油烟净化设备,经处理后的油烟废气后引至食堂顶楼排放,经监测本项目食堂油烟满足《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


(二)噪声


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后,再经过厂区内距离衰减,经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昼间≤65dB(A))标准。


(三)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以及清洗废水。


清洗废水主要为厂区清洗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水,污染因子主要为SS等,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清洗过程,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经斜度澄清池-搅拌池-澄清池-清水池处理后回用于清洗过程,不外排。锅炉排污水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清掏,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后期连入管网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排入天津天自有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砂石经收集晾晒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污染物控制总量


本项目实际排放量为SO2排放量0.00070吨/年、NOx排放量0.00885吨/年,满足批复规定的大气总量控制指标:SO2排放量≤0.03008吨/年、NOx排放量≤0.03016吨/年。废水现为清掏处理,后期连入管网后再行监测核算总量。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且对于废气、设备噪声、固体废物均采取了与环评报告表一致的处理措施。根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检测结果和验收工作组意见,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基本合格。


七、后续建议


1、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增强环保意识,加强环保观念;


2、制定相关制度,并认真落实各项相关规定;


3、抓好日常生活节约用水,选用节水设施,降低消耗;


4、落实报吿中各项环保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5、定期检查、维修,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避免异常噪声的产生;


6、妥善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