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人:杨

手  机:18622946777

邮  箱:tjcshb@163.com

地  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街西区1期W4C1-408

公司新闻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新闻中心-公司新闻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天津东丽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丽湖2号燃气供热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东丽湖2号燃气供热站工程

2.建设单位:天津东丽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东丽区新地路以东、湖泽道以南

4.项目概况:依据《东丽湖地区热力专项规划》,东丽湖地区将新建五个规划热源,其中一座燃气热电厂(4台9F机组)、一座126MW(4x28MW+1x14MW)燃气热水锅炉房、一座燃气分布式能源站(4台6B机组)、两座4x29MW燃气热水锅炉房。其中规划热源2,供热范出为华侨城C地块、恒大六号地、恒大七号地及新建项目,合计供热面积250万m2。

本项目作为规划热源2的一部分,建设一座燃气集中供热锅炉房,合计供热面积为94万m2。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丽区新地路以东、湖泽道以南,总用地面积4940.0m2,建筑面积3959.0m2的燃气供热站一座,规模为1x28MW+1x14MW。项目总投资8516.07万元。选址处四至范出为东至空地,南至东丽大道,西至新地路,北至湖泽道。

本项目已经获得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丽湖2号燃气供热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号为津丽发改投资[2013126号和天津市供热办公室“关于东丽湖2号燃气供热站的批复”,文号为津热办(2013)26号,详见附件;2013年5月,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编制完成《天津东丽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丽湖2号燃气供热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6月,天津市东丽区环境保护局签发了《关于天津东丽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丽湖2号燃气供热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丽环许可审【2013】33号)。

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废气主要是两台燃气蒸汽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产生的废气分别通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分别经1根13m高的排气筒P1、P2有组织排放。经监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16)中限值要求。

(2)废水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沉淀与锅炉排污水一起经管道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东丽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监测,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排放标准。

(3)噪声

本工程厂界噪声昼间声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4类要求。

(4)固(液)体废物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职工生活垃圾和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分类袋装,由环卫部门每日按时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3-5年更换一次,由厂家进行更换回收不在燃气站暂存,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工程无污染总量控制指标。

(6)排放口规范化建设

本工程根据《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津环保监理[2007]57号)的要求,进行了废气排放口的规范化建设,排气筒开设了采样孔,设置了环保标志牌。

验收结论

本项目在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措施的情况下,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5.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东丽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东丽区新地路以东、湖泽道以南

联系人:杜颖

联系电话:138203429829

6.公示起止时间

自2019年12月23日~2020年1月12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