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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京瓷(天津)太阳能有限公司技改增产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技改增产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京瓷(天津)太阳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安路 11 号


4.项目概况:京瓷(天津)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瓷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6日,是日本京瓷株式会社和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利用高新技术生产环保太阳能电池板的中外合资公司。公司同时也开展太阳能发电系统及应用产品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施工、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太阳能电池板、太阳能发电装置及应用产品均属于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的高新技术产品。


为满足全球市场对太阳能电池的需求,京瓷(天津)太阳能有限公司投资2000万元建设京瓷(天津)太阳能有限公司技改增产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对相安路11号现有厂房内设备进行技术改进,增加部分设备,增加产量,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规模增加到800MW。由于现有污水监测结果污水水质中氨氮、总磷排放浓度不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因此本次增设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仅组合池及土建;污水处理站设备间利用原有警卫室休息室进行改造。


2016年9月8日,本项目取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京瓷(天津)太阳能有限公司技改增产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新建项目》备案的通知书(津开发行政许可[2016]85号);2016年8月,委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京瓷(天津)太阳能有限公司技改增产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9月1日,本项目取得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签发的《关于京瓷(天津)太阳能有限公司技改增产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开环评[2016]59号)。


本项目司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安路 11号(北纬 39°02'36.31",东经 117°42'06.33")。东侧为相安路,南侧为睦宁一街,西侧为劳动公园和园林公司,北侧为第五大街。


项目太阳能组件产品中池片与铜箔的焊接由原来的整焊改为点焊,焊接工具原来的人工电烙铁热接触焊接代替为设备热风焊接,焊接时间变短,直接接触变为热风焊接达,达到增产效果。


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1)污染源分析:技改工程涉及的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EVA层压和加热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为焊接过后残留的异丙醇、乙醇等助焊剂和净洗剂受热产生的VOCs;固化度实验产生的二甲苯。


(2)环保措施: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VOCS(异丙醇、乙醇)、通过每台焊接机上方安装集气装置收集,经管道送至楼顶4套活性炭吸附过滤装置净化处理后分别经房顶现有4套烟尘净化措施(活性炭过滤棉)、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其中1楼和3楼分别由1套活性炭过滤棉,之后共用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根30m排气筒高度,2楼2套活性炭过滤棉设施,2根排气筒高度分别为25m;EVA层压和加热固化工序有焊接工序残留的VOCs(异丙醇、乙醇)通过6根21米高排气筒楼顶排放;固化度实验产生的二甲苯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房顶1根25米高的排气筒P实验有组织排放。


2.废水


(1)污染源分析:本项目不产生的生产污水,不新增职工,废水经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1)污染源分析:技改工程对部分生产设备进行更换,新增的主要噪声源来自空压机、鼓风机。


(2)环保措施:合理布局车间、厂房隔声、距离衰减降低噪声。



4.固(液)体废物


(1)污染源分析:本次增产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有:废晶片、废焊锡箔、废玻璃板、废背板及薄膜、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组件、废木托盘、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危险废物:废二甲苯、废铁桶、废活性炭过滤棉、废塑料桶、废树脂、硒鼓墨盒、废灯管、报废电脑及附件、含油沾染废物、铅酸蓄电池、废油。


(2)环保措施:一般固废:废晶片、废焊锡箔、废玻璃板、废背板及薄膜、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组件、废木托盘、废包装材料全部交物资回收部门处理;污泥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危险废物:废二甲苯、废铁桶、废活性炭过滤棉、废塑料桶、废树脂、硒鼓墨盒、废灯管、报废电脑及附件、含油沾染废物、铅酸蓄电池、废油,在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给天津市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该项目建成后,本项目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3.06t/a、氨氮0.024t/a,VOCs 2.99t/a符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签发的《关于京瓷(天津)太阳能有限公司技改增产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开环评[2016]59号)。


6.排放口规范化建设


根据《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津环保监理[2007]57号)的要求,建设单位进行了排放口规范化建设,


现有工程废气排放口全部按照相关规范化要求进行建设,高度满足现有工程环评要求,并设置废气排放口标识牌及采样口和采样平台;现有工程废水排放口设置环保标志牌;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分别设立标识牌,并按照要求贮存。


验收结论


本项目在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措施的情况下,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7.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京瓷(天津)太阳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安路 11 号


联系人:夏峰


联系电话:13389956927


8.公示起止时间


自2020年1月4日~2020年1月23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