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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四至为东至富盛路,南至规划用地边界,西至永盛路,北至海逸道开发建设单位为天津鑫盛置业有限公司新建89层住宅楼、架空层及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54038.6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843.60m2地下建筑面积20195m2(地下建筑主要是地下车库建筑密度28%容积率1.60绿化率32.91%同步建设道路、绿化及市政管线等配套工程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结论

方案从工程选址、建设方案、水土流失防治等角度对主体工程进行了评价,确定工程建设满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

工程建设将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采取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各种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建设区内的人为土壤侵蚀,将会有效减少新增水土流失,改善了区域环境,保障了工程安全运营。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均达到或超过了确定的目标值,其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均显著。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本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复后,具有强制实施的法律效力,为下一步贯彻落实好该水土保持方案,并做好下一步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等后续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施工单位以本报告表在内的设计文件所涉及的各项内容为依据,制定好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确保各分项工程区及其周边区域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

2)工程施工单位要紧密结合工程建设特点,有效落实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保证工程质量。同时,加大保护水土资源工作的力度,使每个施工人员重视水土保持工作。

3)该项目已委托主体监理单位进行水土保持监理并且也委托了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监理和监测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保障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顺利实施。

4)工程建成运行前,必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验收的内容、程序等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1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执行。水土保持验收合格手续作为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主体工程不得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