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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装备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目前,渤龙湖片区中大型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对首层层高8m的高标准多层框架标准厂房以及12m及以上净高的轻钢结构单层厂房的需求较高,然而片区内满足首层8m层高的高标准多层框架标准厂房相对稀缺,区域内虽然建有12m及以上净高的轻钢结构单层厂房,但多数为企业自建,可出租通用型厂房缺乏,“供不用求”的问题极为突出。

本项目以政府为主导,项目建成后,将解决此类工业厂房不足问题,补足产业链条短板,有助于实现高端装备产业厂房完整覆盖,具有显著的公益性。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契合天津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发展方向,能带来较好的社会效应。因而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必要的。

2)项目地理位置及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内开发建设单位为天津汇融蓝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内容为新建5栋标准厂房、一栋配套用房和一栋动力中心,总建筑面积60063m2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55.32%容积率1.41绿化率10%同步建设园区道路、绿化及市政管线等配套工程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结论

方案从工程选址、建设方案、水土流失防治等角度对主体工程进行了评价,确定工程建设满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

工程建设将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采取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各种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建设区内的人为土壤侵蚀,将会有效减少新增水土流失,改善了区域环境,保障了工程安全运营。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均达到或超过了确定的目标值,其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均显著。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本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复后,具有强制实施的法律效力,为下一步贯彻落实好该水土保持方案,并做好下一步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等后续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施工单位以本报告书在内的设计文件所涉及的各项内容为依据,制定好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确保各分项工程区及其周边区域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

2)工程施工单位要紧密结合工程建设特点,有效落实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保证工程质量。同时,加大保护水土资源工作的力度,使每个施工人员重视水土保持工作。

3)该项目需尽快落实好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单位,监理和监测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保障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顺利实施。

4)工程建成运行前,必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验收的内容、程序等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1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 自202331日起施行)执行。水土保持验收合格手续作为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主体工程不得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