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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简况

(1)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

     中新天津生态城坐落于天津滨海新区,随着区域发展的各项利好,区域人口增长率不断提升,滨海新区出台人才引进新政,吸纳大批人才落户,生态城对居民住宅的需求量大大提高。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生态城的基础设施功能,建立健全的生态人居管理机制,对滨海新区城市发展规划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项目既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又符合滨海新区城市规划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因此,建设本项目是必要的。

(2)项目建设基本概况

      本项目属于城镇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地块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生态城内,东至中天大道、西至生态谷、南至华一路、北至华二路。建设用地面积为8.77hm2,规划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建设内容包括21 栋住宅和配套设施,并同步实施道路、绿化、管道等附属工程。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7、18-21 号楼,配建1-4、8 及配套地下车库;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8-17 号楼,配建5-7,门卫1、2 及配套地下车库。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08420.6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9100m2,地下建筑面积89320.65m2。

            项目不涉及拆迁及移民安置问题,也不涉及专项设施改(迁)建。

            项目总投资为317695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96000 万元,资金由国内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组成。项目于2019 年2 月开工,计划于2021 年9 月竣工。本项目共计挖方30.13 万m3,均为一般土方;填方19.17 万m3,其中外购种植土1.75 万m3,其余工程填筑所需土方均来自工程自身开挖土方,不单独布设取土场;弃方12.71 万m3,弃方已用于中新生态城北疆电厂淡化海水运输工程二期,不单独设置弃土(石、渣)场

2.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2.1 主体工程选址(线)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保[2007]184 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从水保方案批准、工程选址及总体布局、施工组织、工程占地方面逐条进行分析,本项目不存在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

     2.2 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

        项目建设期扰动地表面积为8.77hm2,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约为279.75t,新增土壤流失量约为228.44t,已造成的土壤流量为108.20t。施工准备及施工期为重点水土流失防治时段;项目景观绿化区为重点监测区域。

        根据实地调查监测及查阅施工资料,本项目已于2019 年2 月开工,现阶段一期工程正在进行主体建筑物建设,地下车库和建筑物低层已施工完成,二期工程正在进行地库开挖建设工作。项目建设期间(2019 年2 月–2020 年6 月)无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发生。工程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通过采取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治理,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

3. 水土流失调查与预测结果

     项目建设期扰动地表面积为8.77hm2,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约为279.75t,新增土壤流失量约为228.44t,已造成的土壤流量为108.20t。

     从预测结果来看,项目建设期扰动地表面积为8.77hm2,施工准备及施工期土壤流失量占土壤流失总量的87.45%,为本方案重点水土流失防治时段;项目景观绿化区土壤流失量占土壤流失总量的42.67%,为本方案重点监测区域。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扰动了原地貌,加剧了水土流失,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将对当地的水土资源及生态环境带来不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加剧水土流失;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由于原有的自然地貌严重破坏,施工裸地增加,降低土壤入渗能力,土壤侵蚀模数及径流模数增加;影响生态自然景观。因此,必须针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保障主体工程建设和运行的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4.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

    根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各分项工程布局、主体工程建设时序、造成水土流失的特点以及治理难度的不同等进行分区。本项目分为5 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即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管线区、景观绿化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和临时堆土区。

     本方案建立了完善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其中建构筑物区主要包括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道路及管线区主要包括工程措施:透水路面工程、雨水排水工程,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临时排水沟、车辆冲洗池、临时沉沙池;景观绿化区主要包括工程措施:土地整治,植物措施:景观绿化工程,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施工生产生活区主要包括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临时堆土区主要包括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编织袋拦挡等

5.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面积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一致,为8.77hm2。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采用实地调查监测、定位监测及资料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水土保持监测时段自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即从2019 年2 月开始,至2022 年12 月结束,共47 个月,监测时段可分为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已完工工程采用追溯调查法监测。针对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监测。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4 个监测点,对项目区内水土流失状况进行监测。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监测点的布设可根据工程实施情况,由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在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中具体落实。

6.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结果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4572.96万元(主体工程设计措施投资4501.82万元,本方案新增估算投资71.14万元),工程措施投资86.92 万元,植物措施投资4282.00 万元,临时防护措施投资51.64 万元,独立费用138.41 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88.41 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12.00 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3.00 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15.00 万元,验收费10.00 万元),预备费1.71 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28 万元。

     从指标计算情况分析,项目建设区六项指标均能达到方案拟定的目标值。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通过各种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治理后土壤侵蚀模数达到180t/km2·a,项目建设区造成水土流失的面积3.51hm2(不含永久建筑物及道路、水面等面积),植被恢复面积约为3.51hm2,工程占地区域内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9%,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1,渣土防护率达到99%,林草植被恢复率计算值达到99%,林草覆盖率为40.02%,本项目对表土保护率不做要求,其余五项防治指标均达到了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要求。

7.结论

     该项目为房地产类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将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采取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各种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建设区内的人为土壤侵蚀,将会有效减少新增水土流失,改善了区域环境,保障了工程安全运营。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均达到或超过了确定的目标值,其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均显著。

      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保[2007]184 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项目建设在主体工程选址(线)方面不存在限制性因素,建设方案唯一,且不存在限制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问题,工程建设可行。

      本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复后,具有强制实施的法律效力,为下一步贯彻落实好该水土保持方案,并做好下一步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等后续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施工单位以本报告书在内的设计文件所涉及的各项内容为依据,制定好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确保各分项工程区及其周边区域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

      (2)工程施工单位要紧密结合工程建设特点,有效落实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保证工程质量。同时,加大保护水土资源工作的力度,使每个施工人员重视水土保持工作。

      (3)该项目需尽快落实好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单位,监理和监测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保障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顺利实施。

      (4)工程建成运行前,必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验收的内容、程序等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执行。水土保持验收合格手续作为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主体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8.建设单位:天津贻成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编制单位:天津长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编制时间:二〇二〇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