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杨
手 机:18622946777
邮 箱:tjcshb@163.com
地 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街西区1期W4C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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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单位:中建新塘(天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征地地点:滨海新区新城镇
3. 土地权属:南开村集体土地
4. 征地规模:59200.1 平方米
5.征地范围:
东至:国源路 西至:海河南路
南至:永志道 北至:永创道
6.主要调查对象:项目地块涉及的村民及村委会、镇政府、信访、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规划和自然资源滨海分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7.主要风险因素:
(1)用地审批手续合法性;(2)、征收补偿落实不到位;(3)、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标准;(4)、土地征收补偿程序和方案;
(5)、资金筹措和保障;(6)、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化解措措施
8. 评估主体: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
9. 评估单位:天津长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评估时间:2020年6月
11.防范化解措施:
一、用地审批手续合法性
1.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项目核准要求,依法合规加快各项前置手续及各批复文件,保障项目相关前期手续的完善、合法;
2.确保项目具备规范条件后组织征收,保证项目征收程序依法合规,应尽快办理项目征收需具备的各项批复文件或者梳理、总结项目提前征收的相关依据性文件。
二、征收补偿落实不到位落实补偿资金,专款专用。列入投资总概算的补偿资金在土地征收前予以落实,并不得挪为它用;基层政府、实施单位应设立共管账户,预存镇政府的拆迁补偿费用,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共管账户支付给被补偿人;加强管理,科学安排和监管补偿资金使用,确保资金落实到户;制定补偿资金支付计划,按计划进行支付,尽量减少由于资金无法按时按数支付引起的社会风险。
三、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标准
一要统一补偿标准。应由滨海新区的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市场变化,针对土地征收和涉农种养作物分门别类制定统一补偿标准规定。建议同一项目征地补偿标准采取就高原则,打消农民拖则利大的观望态度。二要统一清点丈量办法。比如地上物青苗数量的丈量等,同时,加强对征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探索地上物清点丈量由有资质的公司统一操作;三要统一补偿项目和方式。规范和统一土地征收不可预见费和按时交地奖励金的使用项目和补偿标准。
四、土地征收补偿程序和方案
严格按照《天津市征收土地工作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要先行,以便解决被征地农户的安置问题,解决被征地农户的后顾之忧,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资金筹措和保障
1.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做好工程进度控制;2.先期须按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作为项目风险担保金,存入指定账户保管,施工过程中遇到项目资金短缺时,优先解决拖欠工人工资,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六、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
1.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廉政责任制等“五制”及“六管理”等项目管理制度,规范本项目建设和管理;
2.按照项目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切实执行,尤其要树立风险管理意识,防微杜渐,控制影响范围;
3.项目单位应就本项目的征地全过程与当地政府进行充分沟通,对社会稳定风险有充分认识,并安排专人专项负责,制定社会稳定风险管理责任制;同时,就可能发生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制定全面的应急处置预案,与当地公安、维稳、环境等相关政府部门形成社会联动机制;
4.设立完备的事故处置领导指挥体系,明确领导、部门、个人职责,按照计划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设立事故应急处理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演习并根据演习情况制定完善、改进措施;
5.项目单位应于项目前期联合相关政府部门设立专门渠道,主动了解周边居民思想动态和诉讼需求,就采取的维稳措施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尽量在源头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或矛盾。如果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发生矛盾或纠纷,项目单位作为社会稳定风险预防和化解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及时执行和落实,降低损失。
12. 最终落实措施后项目整体风险等级
(1)该地块土地征收在采取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后对单因素风险程度进行估计,存在3 个一般单因素风险,3 个较小单因素风险,属低风险等级。
(2)采用风险指数计算的风险综合评价方法,计算该地块土地征收在采取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后综合风险指数为0.1572,属于低风险等级指数范围。
综合上述因素考虑,该地块土地征收在落实了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后,该地块土地征收的预期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判为低风险等级,该地块土地征收用地土地征收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