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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天津市滨海新区津瑞木制品加工有限公司新建木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津瑞木制品加工有限公司新建木门生产线项目

2.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津瑞木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徐庄子村徐太公路与向阳大道交口处

4.项目概况:天津市滨海新区津瑞木制品加工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8年04月1日,主要从事木制品的生产。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徐庄子村徐太公路与向阳大道交口处,主要经营范围是木制品、钛镁合金室内门窗制造。项目投资50万元,年产木门3000套/年。企业租赁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徐庄子村徐太公路与向阳大道交口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租赁建筑物面积为5697.5m2,占地面积14000m2,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本项目于2018年5月在天津市新海新区行政审批局进行备案登记,文号为:津滨审批投准[2018]444号。委托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8年12月4日取得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批复意见(津滨审批环准[2018]441号)。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截材及立铣工段中产生的颗粒物。

在精密锯及立铣机产品出口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效率80%),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风机通过管道将废气导入布袋除尘设备(除尘效率95%),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 P1 达标排放。

(二)废水

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厂区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为生产过程中的压板机、精密锯、立铣机、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

基础减震、墙体隔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有一般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边角废料、布袋除尘设备收集的颗粒物。

一般固废收集后放在一般固废间暂存,交由厂家回收售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截材、立铣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注塑机、精密锯、立铣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风机通过管道将废气导入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

经监测,本项目废气排放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二)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6t/d(120t/a)。生活污水经过厂区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精密锯、立铣机机、雕刻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各生产设备均置于厂房内,安装减震垫,利用墙体起到隔声作用,环保设备风机设置隔声罩,安装减震垫。

经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 348-2008)2类限值要求。

(四)固(液)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边角废料、布袋除尘设备收集的颗粒物;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于车间收集后存放于固废暂存间,厂家回收售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经核查,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等 3 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生活垃圾满足《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

(五)排放总量

本项目建成后的总量经监测可知颗粒物为0.152吨/年。

5.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津瑞木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13821537775

6.公示起止时间

自2020年6月23日~2020年7月10日(20个工作日)。